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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月 2020
制裁
制裁
列支敦士登与欧盟对白俄罗斯的制裁保持一致(2020年至今)
列支敦士登是一个拥有先进金融部门的欧洲经济区和申根区小国,已正式与欧盟针对白俄罗斯的限制性措施保持一致。鉴于列支敦士登作为国际金融中心的角色,其与欧盟制裁的一致性尤为重要,可确保被指定的白俄罗斯个人无法利用列支敦士登的金融机构规避欧盟层面的资产冻结。
<h2>协调机制</h2>
列支敦士登通过本国立法框架实施与欧盟协调的制裁措施,包括《国际制裁法》(Sanktionengesetz)。政府通常在欧盟通过相关决定后不久,即颁布与欧盟对白俄罗斯制裁决定相一致的法令。列支敦士登也被列入欧盟高级代表关于白俄罗斯制裁协调的声明中。
<h2>协调范围</h2>
列支敦士登与欧盟对白俄罗斯制裁的一致性涵盖: <ul> <li>冻结所有被指定个人和实体的资产,符合欧盟(EC)第765/2006号条例及其修订案</li> <li>通过申根区成员身份实施旅行禁令</li> <li>限制金融服务,防止被指定方使用列支敦士登的银行、信托和金融工具</li> </ul>
<h2>金融部门的重要性</h2>
列支敦士登拥有大量私人银行、信托公司和基金结构。其与欧盟对白俄罗斯制裁的一致性堵住了潜在的规避漏洞:如果没有列支敦士登的参与,被指定的白俄罗斯方面可能会试图利用其金融结构来管理本应被欧盟和瑞士措施冻结的资产(瑞士与列支敦士登接壤,并与其保持货币联盟,也独立实施对白俄罗斯的制裁)。
<h2>后续各轮制裁</h2>
列支敦士登已与2020年至2025年期间欧盟对白俄罗斯的所有后续制裁方案保持一致,在其国内法律体系中持续实施欧盟框架。